关于未婚生子后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首先应由孩子的生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将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基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做出决定。

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子女可以随父亲生活:

1.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不利于其健康;

2. 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其他原因导致子女不宜随母亲生活,如母亲的经济能力或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不利,或母亲的品行可能影响子女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而无法抚养子女等。

若父母双方协议同意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将予以支持。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以了解父母双方的意愿和条件。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尊重父母双方的意愿,协商决定子女由父方抚养还是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做出裁决。

若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且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将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长期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他们有能力并愿意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这也可以作为考虑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存在争议且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通常会在父母双方均具备抚养条件且都争取抚养权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