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起诉离婚且未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是否聘请律师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个人选择。

1、如果离婚案件相对简单,不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不聘请律师,直接前往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2、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聘请律师可能会更为合适,例如:

- 双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存在较大分歧,特别是在抚养权、共同债务、共同财产等方面;

- 当事人对婚姻法了解有限,需要专业法律意见;

- 另一方已经聘请了律师,为了保障自身权益,聘请律师可以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支持;

- 在第一次起诉未获准离婚的情况下,若当事人仍坚持离婚,律师的帮助可能会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这些诉讼代理人可以包括:

-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 由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律师的职责主要包括:

- 作为法律顾问,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和审查法律文书,代理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并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作为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作为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