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时,男方通常会在较短的12天时间内收到法院的传票。

在女方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相关证据及副本后,法院会在接下来的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一旦立案,法院会在随后的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即男方,并告知其在15天内提交答辩状。若男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这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并发给被告。传票是出庭的预先通知,也是法院在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正式书面通知。

诉讼离婚的整个流程通常包含以下三个阶段:

1. 起诉阶段:

- 原告(女方)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相关证据及副本。

- 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 若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通知原告;若不符合,法院会出具裁定书并说明理由。

2. 答辩阶段:

- 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男方),并告知其提交答辩状。

- 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的15天内提交书面答辩。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可向法院申请延期。

3. 开庭审理阶段:

- 这一阶段主要审查证据、查明案情、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流程包括法庭调查、辩论、法官调解等环节。

- 若调解无效,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并在宣判后十日内或立即发送判决书。

在宣判离婚时,法院会特别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以上内容虽表述方式有所调整,但核心意思与原文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