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一方出轨并向第三者转移资金是否能追回时,我们需要基于以下情形进行判断:
1. 如果转移的资金属于个人财产,那么配偶无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这些资金。
2. 然而,如果转移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则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种赠与行为并追回相应的财产。
一旦确定了第三者的身份信息,配偶可以前往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并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协助调查银行交易记录、支付宝和微信的转账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转移资金的证据。
在婚姻关系中,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否则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一方在出轨期间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第三者转移资金,这实际上是对共同财产的单方面处置,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其应得的那部分份额,即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而属于出轨方的那部分财产,则视为自愿性质,不在追回之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享有所有权。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其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因此,赠与资金的合同并不当然有效,配偶有权要求追回相应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