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发生外遇导致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长会因审理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形如下:

1、若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理期限通常为3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法院院长批准,审理期限可延长1个月。

2、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6个月。若案件复杂,审理期限可延长6个月。若还需进一步延长,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

3、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若当事人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需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法院可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未能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进行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诉讼离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起诉阶段:

(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所需材料包括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财产分割相关证据等。

(2)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材料,若符合起诉条件,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条件,将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告知原因。

2、答辩阶段:

(1)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书面答辩。

(2)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若未按时答辩,法院将照常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因非个人意志原因不能按时答辩,可向法院申请延期。

3、开庭审理阶段:

该阶段主要审查证据、查明案情、确认当事人权利义务。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及调解无效后的判决。当庭宣判的,判决书将在十日内送达;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判离婚判决时,将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