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作已满十年。
2. 在某些特定工作环境下,如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女性年满四十五岁且连续工作已满十年。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 女性年满四十五岁,连续工作已满十年,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因工作原因致残,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性。
退休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申报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申报退休所需的其他材料。
2.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或辖区就业局提交申请,具体取决于是否在企业工作。
3. 企业或就业局将申请提交给当地的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4. 审核合格后,档案将转交给当地社保局,由社保局核定待遇。
5. 等待社保局的通知,通常社保局会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如办卡、按手印等。手续完成后,次月即可领取退休待遇。
所需的退休办理材料包括: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本人的户口本。
3. 人事档案。
4. 一张登记照片。
5. 如属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