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作已满十年。

2. 在某些特定工作环境下,如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女性年满四十五岁且连续工作已满十年。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 女性年满四十五岁,连续工作已满十年,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因工作原因致残,经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性。

退休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申报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申报退休所需的其他材料。

2.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或辖区就业局提交申请,具体取决于是否在企业工作。

3. 企业或就业局将申请提交给当地的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4. 审核合格后,档案将转交给当地社保局,由社保局核定待遇。

5. 等待社保局的通知,通常社保局会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如办卡、按手印等。手续完成后,次月即可领取退休待遇。

所需的退休办理材料包括: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本人的户口本。

3. 人事档案。

4. 一张登记照片。

5. 如属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