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决定起诉离婚时,男方通常会在12天内收到法院的传票。

一旦法院接收到女方的诉状,它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会通知原告。如果案件被立案,法院将在接下来的5天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同时要求被告在收到副本后的15天内提交答辩状。不过,即使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也不会影响庭审的进行。

法院通常会一并发送传票、送达回证以及起诉书副本等材料给被告。传票是法院在特定程序或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预先告知被告出庭的时间和地点。

诉讼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 起诉阶段: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法院审查材料后,如符合法律规定,将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不符合条件的,将发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2. 答辩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要求被告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若被告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答辩,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

3. 开庭审理阶段:这是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法院会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并主持调解。若调解无效,将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将在十日内送达当事人,若当庭宣判,则立即发给判决书。在判决生效前,双方不得另行结婚。

关于诉讼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

-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

-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6个月,可延期6个月。

-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需要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关于诉讼离婚的管辖权:

-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若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军人离婚案件,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户籍迁出后的离婚案件,由经常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当事人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