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材料及流程差异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1. 户口本及身份证,用于核实身份和户籍信息。

2. 结婚证,证明双方合法的婚姻关系。

3.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详细列明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议内容。

4. 个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制作离婚证书。

协议离婚办理流程:

1. 申请: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双方身份、婚姻状况及离婚意愿的真实性。

3. 冷静期:提交申请后需等待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4. 审查和发证: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次确认离婚意愿并办理离婚证书。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1. 原告身份证,用于核实身份。

2. 结婚证,证明双方婚姻关系。

3. 子女出生证(如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

4. 离婚起诉状,详细陈述离婚理由及要求。

5. 其他证据材料,如财产证明、债权债务证明等。

起诉离婚流程:

1. 确定管辖法院:根据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法院。

2. 立案:前往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办理立案手续。

3. 审理:法院审理案件,组织双方调解或开庭审理。

4. 判决: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包括原告撤诉、调解和判决离婚。

注意:

- 调解在诉讼离婚中始终贯穿,旨在促成双方和解。

- 离婚判决生效前,双方不得另行结婚;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 涉及强制执行内容的判决,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